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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区县(市)和部分市直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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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6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常组通[2008]33号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关于对区县(市)和部分市直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政工 (组织、人事)部门:
  为了进一步促进《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经部务会研究,定于6月中旬分别对区县(市)和部分市直单位2006年7月以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区县(市):9个区县(市)。
  市直单位:文化局、广电局、常德日报社、公安局、司法局、武陵监狱、民政局、康复医院、水利局、林业局、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管局、房管局、教育局、常德师范学校、劳动局、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妇幼保健院(22个)。

  二、检查内容


  1.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党委(党组)在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方面采取的措施,包括是否纳入了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及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在新闻媒体宣传的情况以及学习培训的效果。
  2.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新提拔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了解干部配备有无低职高配的问题,以及破格提拔、越级提拔干部的过程与结果。
  3.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情况。重点检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与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民主推荐方式的采用、范围的选定、程序的履行,以及运用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执行民主推荐责任制的过程与结果;考察标准的制定、工作程序的履行、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的选定,以及发布考察预告、按规定进行审计、建立考察文书档案、执行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过程与结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进行酝酿以及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过程与结果;讨论决定程序的履行、全委会投票表决制度的执行,以及按照规定报告审查与备案、执行讨论决定责任制的过程与结果;履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以及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聘任制度的过程与结果;履行依法推荐、提名和协商程序的过程与结果。
  4.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票决制等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在落实这些制度时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5.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的情况。重点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情况,在克服临时动议、指定提拔身边工作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
  6.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科学机制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工作方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具体配套措施。
  7.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以及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不正之风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8.对基层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检查、监督的情况。重点检查按照规定对下属单位的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情况,以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重点检查配套制度执行的情况,包括党委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全程记实制度等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单位自查自纠和检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自纠: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写出自查报告,并于检查时报检查组。
  (二)检查组实地检查的方法步骤:
  1.发布公告。提前两天发布检查公告、公开举报电话。检查公告提前在被检查单位张贴,同时可采取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
  2.听取汇报。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汇报单位及组织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汇报,并提供单位自查报告、干部选任工作情况表、新提拔和异动领导干部名册、干部任免文件等相关资料。
  3.民主评议。组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以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部分新提拔干部的群众认可程度进行民主评议。
  4.征求意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干部、下级单位负责人和干部群众的意见。
  5.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研究讨论干部任免的全过程材料,包括:会议原始记录,干部民主推荐、考察、呈报任免等有关材料;干部任前公示和信访举报受理调查情况材料;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材料等。
  6.反馈情况。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反馈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的时间与人员组成

  实地检查时间区县(市)一般为两天,市直单位为半天左右。检查拟于6月16日正式开始,8月中旬结束,各个单位的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确定并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检查组组成人员:
  带队领导:李娥皇  戴君耀
  组    长:李厚元
  组    员:高永亮 袁春霞 李 娟

  五、纪律要求

  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要如实报告本地区、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配合做好检查工作,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不得设置障碍,或弄虚作假。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附:被检查单位应准备和提供的表格样式:
  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总表(表一);
  ②2006年7月以来提拔和异动的正副科级干部名册(表二);
  ③2006年7月以来向市委推荐呈报副处级以上提拔对象名单(表三);
  ④新提拔任用干部的认可情况测评表(表四);
  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表五)。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2008年6月5日

  主题词:干部监督  贯彻《条例》 检查 通知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8年6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被检查单位应准备和提供的表格样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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