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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干部评价指标体系出台,镇区和市直单位干部分类考核160个指标考核镇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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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记者10月30日了解到,中山市在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全面继承和发扬该市实施8年的实绩考核的特色做法和经验,正式制定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的镇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新的考评办法呈现出一系列新亮点。

  镇区和市直单位都要分类考核。全市24个镇区分为5个区域、66个市直部门分为“党群部门”、“执法/窗口部门”和“其他部门”3大类别进行考核,其中把阜沙、大涌、神湾、民众四个欠发达镇单列为一个区域,加大扶持力度。

  考评内容全面具体。镇区和市直单位的考核都包括了实绩考核、效能考核、民主测评和群众满意度三大内容,其中镇区实绩考核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6个方面设置了160个左右的指标,市直单位效能考核分本职工作、思想政治、依法行政3个方面设置了70多个指标,既有定量考核指标、又有定性评价指标;既有效涵盖了省对市考核的32个指标,又体现部门和镇区基层工作实际,设置了一些具体的细化指标。

  评价方式立体多样。该市考核评价办法涵盖了上评下(民主测评要征求上级领导意见)、内部评价、部门互评、下评上等评价方式,真正实现了360度的全方位考评,较好地体现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对内负责与对外负责的统一。同时,为推进解放思想、鼓励开拓创新,还就推动企业上市、科技创新等重点难点工作设置了奖励加分。

  记者了解到,为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该市于今年年初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课题组,先后到全市24个镇区和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研,并赴上海、南京和昆山等城市学习考察。在研究制定过程中,还以书面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次征求各镇区、市直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反复修改、数易其稿,最终新考核评价办法得以制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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