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当前位置:常德党建网 >> 基层党建 >> 机关党建 >> 正文
 

襄阳教育行政机关党组织书记做到“四要”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布日期:2008年08月28日  来源: 湖北襄樊党建网    点击次数:
  襄阳日前教育行政领导负责制机关的党组织书记摆正位置,做好工作,做到“四要”:
 
  一是要尽责不越位。襄阳要求机关党组织书记在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腾出精力集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上不越位,放权放手由行政领导处理日常业务。
 
  二是要宽严相济。行政机关党组织书记必须有容人之心,对行政领导或下属同志工作中的一些失误,要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一起分析原因、纠正失误,减少或避免因失误而给工作和事业造成的损失。对拒不承认失误,甚至明知失误却一味坚持的人,不能姑息迁就,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
 
  三要争鸣不“争斗”。无论是讨论日常工作还是研究重大问题,都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达到形成共识,求得一致,齐心合力,共图发展的目的。而不要把因对问题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的争论,演变成个人的争强好胜,逞能斗狠。更不要在讨论时“异口同声”,落实时各行其事。
四是要团结也要战斗。“相互补台,好戏连台。”襄阳要求行政机关的党组织书记主动与行政负责人搞好团结。但是不能把团结庸俗化,更不能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甚至拉帮结派。
关闭窗口】 
  • 暂无相关链接
  •  
     
     
     
    主 办: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党建学会    承 办:常德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6-7786910                      邮 件:changdedj2008@126.com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委大院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湘ICP备05000223                             建议浏览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