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外出打工经商的发展对象回家考试,保证党员发展质量,江苏沭阳县委组织部改变过去一年一次考试的做法,在全县建立发展党员月考制度,使教育培训更为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制度要求各党(工)委在年初就要制订详细的发展党员培训、考试计划,按月落实好考试人员名单,并在每月15日前,将参加当月考试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办理考试相关手续,由县委组织部在每月底组织应试人员参加统一考试。 对考试成绩及格者,将成绩证明贴入《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综合考察表》;凡考试不及格者,可以复习参加下一月考试;连续两次不及格者,须停考两月认真学习后方可报名参考;每名发展对象每年最多可参加三次考试。此做法大大调动了发展对象学习党的知识积极性,促进了党员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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