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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社区党工委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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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8月25日  来源: 光明社区网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光明社区党工委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让广大流动党员离乡到光明社区有新“家”。

    一是着力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根据流动党员的人数和特点,建立流动党员联络站,地点设在各居委会办公室,由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任联络站负责人,各流动党员回到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办理流动党员证,然后凭流动党员证到联络站进行登记,联络站给予登记造册,全面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3个居民区党支部全部设立了流动党员联络站,流动党员管理做到全覆盖,对流入的12名党员分别编入恒友居民区党支部、东山坞居民区党支部。   

    二是着力建立管理工作机制。社区党工委党员服务中心和居民区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具体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同时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事项融入《党支部工作职责》、《三会一课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中,用制度规范党支部的工作,用制度约束流动党员的行为,通过对流动党员的规范化教育管理,激发其主人翁意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党支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给流动党员分配力所能及的工作,把流动党员的简明情况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对流入的12名党员分别在居民区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三是着力丰富管理服务方法。积极探索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的有效方式方法,推行“建立组织、集中管理”和“专人联系、跟踪管理”两种模式。对外地集中流入党员,采取协作共管的办法,与流入地党组织签订《流动党员共管公约》,形成体制联建、两地共管、工作互动、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跟踪管理的办法,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申报登记制度和定期排查制度,由党员所在居委会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和管理。结合实际,采取适时集中学习、每个季度集中过一次组织生活等办法,加强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工作。3月14日,光明社区党工委召开流动党员集体组织生活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座谈会,12名流动党员及负责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基层工作人员重温入党誓词,集中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互相交流心得体会。

    四是着力加大关爱工作力度。把流动党支部和流动党员纳入党员关爱体系,组织党员开展党内互助活动。社区党组织主动与流动党员建立联系,坚持对新进的流动党员进行访问,对有困难的流动党员进行了解,让他们及时找到党组织,使社区党员增强归属感;对有困难的党员,组织应该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党员切身感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强化党员对组织的认同感。社区党组织还可以根据《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困难党员开展党内互助。对生活中确有实际困难的流动党员,不定期走访慰问看望流动党员,赠送党建工作书籍、党报及党刊等学习资料,让流动党员感受到回“家”般的温暖。春节前,社区党工委来到流入党员王连奎家,详细了解了他的情况,并为老人送去了水果、米面等慰问品,老人看到我们心情非常激动,连声说到:“党组织没有忘记我,我又找到了组织,可以参加组织生活了,虽然我年龄大,生活困难,但我牢记我是一名党员!”。(澧组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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