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监督与管理,不断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新方式,乌兰县在向流出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基础上,采取“三步走”的方法,为流入的无证党员反向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确保了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
第一步,拉网摸排。采取从农村牧区到县城社区,从工矿、企业到“两新”组织,由支部认真走访、党委详细登记、县委组织部跟踪确认的办法,对流入党员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
第二步,身份确认。对排查出的流入党员进行核实,就其流出地、入党信息、从业情况等方面进行“身份验证”,将确认后的信息登记造册,分类建档,持证与未持证区别对待,建立《流入党员信息台帐》。
第三步,反向发证。一方面,对外来持证流动党员“及时纳编”,将他们编入本地区相应的基层党组织,并定期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反馈情况;另一方面,对外来未持证的流动党员“反向发证”,依据摸底、建档情况,为流动党员认真填写《活动证》具体内容和信息,保留“编号”一栏,通过全国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与流出地党组织取得联系,以信函等形式,将未填写编号的《活动证》反向寄往党员流出地党组织,由他们按照当地流出党员基本情况统一审核,进行编号,并加盖相应基层党组织公章,最后再由本地党组织为其“落户”,助其开展活动,确保流入党员“有家可归”。(澧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