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组织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干部监督的要求,从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干部出发,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重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监督之中,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要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要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为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提供有力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纪检机关的配合,建立与纪检机关在有关干部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工作沟通制度、联系人制度和责任制度,增强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