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县在国家组织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权稳固的重要基础。县领导班子担负着领导县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责。县党政正职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县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
《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县党政正职的选拔任用,把县党政正职的选拔放在同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突出位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针对县党政正职的岗位特点,制定具体选拔标准。进一步优化县党政正职队伍结构。县党政正职队伍要以45岁左右的为主体,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县党政正职。同时,要注意使用其他年龄段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防止在年龄和学历上搞“一刀切”。
《意见》强调,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是加强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要从有利于这支队伍的稳定,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出发,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县委书记、县长岗位特点和要求的考核办法,以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和正确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