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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远教办有关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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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09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农村远教终端站点调整程序

  (一)调整范围。属于远教终端站点调整范围的有两类情况:一是远教终端站点因新建村部、农村中小学校合并、撤村并组等原因导致建站位置发生变化;二是因村级班子换届等原因导致站点负责人和操作员发生变化。

  (二)调整原则。对于在同一村(居委会)范围内改变建站位置和调整站点管理、操作人员,由县级远教办审核并备案,同时更新“远教业务管理系统”中的远教终端站点基础数据;因撤村并组、农村中小学校合并等原因造成终端站点在村之间搬迁、合并,以及学校站点移交组织部门管理的,按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远教办审批同意。

  (三)审批程序。①区县(市)通过“远教业务管理系统”递交调整申请同时利用该系统打印申请表;②区县(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在申请表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教育部门站点划转还必须有区县(市)教育部门签署的意见并盖章;③报市委组织部远教办审批备案;④远教办核实并同意后,在“远教业务管理系统”批准调整申请。

教学资源制作申报审批程序

  (一)选题申报。市委组织部远教办将省里下达的教学资源开发任务进行分解,区县(市)委组织部和市直相关单位根据本地产业或本单位行业发展情况,申报教材选题名称、内容简介、时间长度和联系人,填写《选题申报表》,上报到市委组织部远教办。

  (二)选题论证。市委组织部远教办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的选题进行论证,对选题方向、内容进行完善修改,确定选题。向省委、全国远教办上报选题表,并根据反馈情况修改选题。

  (三)下达任务。以市委组织部文件下达年度教学资源制作任务,明确承制单位、完成时间及技术要求。与承制单位衔接协调摄制方面的具体事宜。

  (四)指导摄制。1、承制单位与市委组织部远教办衔接具体摄制事宜,并将撰写的教材解说词上报审核;2、远教办对摄制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对于摄制进度慢的单位下发《教学资源摄制催办通知》,督促落实;3、对教材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全国远程办下发的《教学资源建设规范》中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五)评审表彰。承制单位将节目成品上报到远教办。远教办组织相关专家对节目进行技术评审和内容评审,并对获奖教材单位进行表彰奖励,采取以奖代投方式进行教材经费补贴。


  (六)上报入库。市委组织部远教办按要求填写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课件(电视教学节目)审查表、审定表、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节目卡,将教学资源成品及相关资料上报到省委组织部,节目经全国远程办审核验收通过后进入中心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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