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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突出“四化”要求 开展人才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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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30日  来源: 北京党建网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客观评价各单位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延庆县突出“四化”要求,开展人才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考核,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制定实施细则,考核工作制度化。专门制定了《延庆县人才工作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和《延庆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与方法、考核结果的确定与运用等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作为今后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年度考核的指导依据,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细化考核项目,考核工作标准化。制定了延庆县人才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项目表,对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内容进行细化,明确考核项目及项目所占分值。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考核满分各100分,每项考核项目从5分到15分不等。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工作开展、工作创新三个部分,并根据县直单位与乡镇工作职责、任务的不同,区别细化不同的项目标准。其中,县直单位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年度考核包括10个考核项目,乡镇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年度考核包括13个考核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人才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通过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使考核工作标准化,落实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是规范考核步骤,考核工作程序化。考核工作按照各单位自查、各工委检查、专门组成检查组集中重点检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核的程序进行。首先由各单位对本年度人才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自查,梳理完成工作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工作措施,形成自查总结,并自评分数。其次由各工委和主管部委结合本系统具体工作实际,对本系统各单位人才工作情况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依据考核评分表得出评价分数。在此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成立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各工委、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和分数。最后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自评分数、工委测评分数、检查小组评价分数按照10、40、50的比例综合得出最后考核分数,上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四是合理运用考核结果,考核工作效能化。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90分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考核结果通过县委、县政府内网办公系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全县二级班子单位年终考核体系,同时与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以及领导干部任用、奖惩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推进工作的作用,本次人才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考核,对推进全县人才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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