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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应恪守“十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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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9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26日电 当前,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正在山东省组织系统展开。

  领导重视,广泛动员。对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山东省委高度重视,常委会听取专题汇报,省委书记张高丽作出重要指示
,要求全省组织部门的同志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7月22日召开的全省组织系统电视会议,省委副书记姜大明作了动员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刘伟进行了具体部署。第一批包括省直部门、省管企业、高等院校在内的169家单位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会后随即启动。

  边学边查边改,务求实效。山东省委组织部编印了“文件选编”,下发全省组织系统学习。山东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领导同志带头宣讲,有的还写出了体会文章。省委组织部在查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组工干部必须遵守的‘十个严禁’”,下发全省组织系统执行,即:严禁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严禁拉拉扯扯,搞小圈子;严禁在干部考察时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严禁泄露工作机密,传播小道消息;严禁在家中接待当事人,处理相关公务;严禁违反工作程序和规定,擅作主张,随意表态;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超标准接待、馈赠和宴请;严禁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严禁弄虚作假,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并设立了公开电话0531—690383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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