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组织工作的新局面,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组工干部队伍。衡量一个组工干部是否合格,首要的一条,就是要看其是否公道正派。这是由组织部门的职能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对此,广大干部群众尤为关注。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就能树立起良好的形象,有效地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
全市正在开展的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一个重要举措,对加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的道德品质。公道正派是党性修养的体现,是一种政治品质,一种思想作风,一种人格力量。组工干部要做到和体现“公道正派”,就要始终做到以下四点:
首先,对己要清正。组工干部政治上要清醒、坚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忠诚于党和人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上要坦荡,光明磊落,“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在干部人事问题上不搞封官许愿、拉拉扯扯、“跑风漏气”。对违反党的干部政策的错误行为和做法,敢于批评;对各种跑官风、说情风,敢于抵制。要清正廉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下属。要“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浮华所动”。
其次,对人要公正。组工干部要出以公心,全面地了解干部,公正地评价干部,合理地使用干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讲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坚持正确意见,特别是当干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要敢于讲公道话,主持正义。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不拘一格把那些有开拓精神、肯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同时也要合理使用那些长期勤勤恳恳、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式的干部,让“老实人不吃亏”。
第三,对内要严格。组织部门是管党员、管干部的部门,这就决定了对组织部门干部的要求应该更高、更严。严格出人才,出效率,出质量。组织部门的同志要敢于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发现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对外要平等。由于组织部门工作的特殊性,各方面对组织部门比较尊重,往往“高看一眼”。越是这样,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乎所以。要以组工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进一步增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的亲和力。
二是要坚持公道正派的立场和标准。人事、人事,从根本上说,首先处理的是人与事的关系。我们选用干部是为了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不只是哪个人的升迁。为什么会出现不公道、不正派?本质上是离开了事业的需要、事业的标准、事业的评判,陷入了个人利益的圈子。这样是不可能公道正派的。所以还是要坚持“审事度人”。
三是要建立体现和保证公道正派的制度。做好组织工作,一要有公道正派的作风,二要有体现和保证公道正派的制度。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这些话都十分精辟、发人深省。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解决好思想作风问题,用好的思想作风建立好的制度,执行好的制度。
四是进一步树立组织部门、组工干部队伍公道正派、改革创新的良好形象。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组织工作首先要公道正派,同时要提高效率。要及时把最优秀的干部配置到最需要的岗位上,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又要尊重人才成长的规律,考虑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各方面干部的积极性。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全市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培养公道正派的素养与弘扬改革创新的精神结合起来,使我们的思想作风做到与时俱进,使组织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真正使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扎根于广大组工干部的思想观念之中,成为广大组工干部的自觉行动,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