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度建设到位,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重点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一是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已经出现或应引起注意的问题,实行组织谈话,及时指出和提醒;二是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遇婚丧嫁娶、住房变动等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如实报告;三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对离任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二是《条例》落实到位,严格监督拟任干部的选拔任用。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把“六关”:岗前培训关、民主推荐关、任前公示关、任职培训关、廉政谈话关、试用期限关。
三是群众监督到位,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坚持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拟提拔人选需要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积极开展群众评议,及时收集干部和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干部监督信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