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临澧县人民政府2001年颁发的《关于印发临澧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等13件规范性文件被予以废止。据了解,此办法的废止源于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
为了确保《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精神,临澧县人民政府对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清理后,2001年1月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不再适用。2001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发布的345件规范性文件废止13件,宣布失效186件,重新公布28件,继续有效118件。
(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