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准确、系统地反映干部的各项真实情况,在考察干部工作中应采取以下四种考察措施或方法:
一、明确考察人员的责任,客观、真实、有效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对象情况。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并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从事干部考察的同志要对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负责、对考察结论负责,坚持原则,不带框框,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明确考察者的责任,规范考察工作程序,严肃考察纪律,把考察工作置于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严格落实各项考察的制度,避免走过场。一要认真严格地落实干部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制度,提高干部考察工作中透明度,加大群众的参与和监督的力度,只有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在干部工作中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才能提高干部考察的准确程度。二要根据不同领导职务职责要求,制定具体考察标准;要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三要考察全面,考察干部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设计考察评价指标时,这五个方面的内容都要涵盖,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维护社会稳定情况、重大事件处置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的指标。
三、扩大考察范围,多方位了解班子和干部情况。考察中获取更多的信息量是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为尽可能听取多方面意见,在实践中应注意从上下级联系、同级相关单位联系、群众联系入手,做到三方面有机结合,全面了解班子、干部的各项真实情况。
四、加大日常考察力度,及时、动态地了解干部情况。改变不换届、不提拔,不调整、不考察的做法,把考察工作机制化、常态化,每一段时间有计划地对部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年轻干部进行考察,随时了解领导班子整体和个人的动态变化。同时,在干部考察中我们要注重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保证政治素质过硬;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保证能力素质过硬;注重考察群众基础,保证作风素质过硬,从而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人选拔出来。
(来源:津 市)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