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武陵区委区政府坚持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为主导,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发展目标,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区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在全区全面推进点村经验的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在新农村建设中,村级发展的运作模式、投资方向、发展定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决策者的重视。因此,各村结合自己的实际,认真做好村级发展规划切不可忽视。
一、建设新农村,规划要先行。编制好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是把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省、市、区的决策落实到实际行动的重要举措,是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科学依据,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保证全区新农村建设科学有序进行的基本前提。通过村级规划的编制,与农民群众共商新农村建设大计,向农民群众展示新农村建设的美好蓝图,有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美好家园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机制,有利于有效配置资源、合理指导建设活动,带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坚持把科学规划、突出特色作为基本要求。编制村级建设规划,应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在区域及乡镇规划的指导下,综合考虑人口的自然增长、富余劳动力转移、自然地理条件、耕地情况等因素。要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住宅美化、通道净化、环境洁化、服务强化为主要目标,合理确定村级规模,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布点。同时,根据不同乡村的特点,在产业发展、村庄改造等各个方面都要因地制宜,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及产业特色,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努力形成地域特征突出、个性鲜明的发展模式,防止“千村一面”。
三、坚持把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突破口。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当前农民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问题。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要服从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适度超前、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各村的实际出发,以着力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合理布局,避免分散投入、重复建设。村基础设施规划以供水、供电、村内道路硬化、农田水利、村级活动场所、医疗卫生室、文化活动室等为重点,具体项目视各村不同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在编制程序上,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协调、统筹安排,村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规划进度应与村级规划同步。
来源:武陵